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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无讼村居”建设见成效:“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汕头政法 2023-08-09



今年,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我市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市级实践创新项目,积极探索形成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可复制性的社会治理经验。汕头政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汕头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实践成果展示》系列报道,宣传介绍各单位在推进实践创新项目的进度、做法和经验,引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整体水平。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潮南区“无讼村居”社会治理项目的建设成效。
项目简介

在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中,潮南法院将陇田镇东华村作为汕头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创新项目“无讼村居”试点,通过采取建立工作机制、搭建诉调对接平台、设立法官工作室等具体措施,依靠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矛盾化解的基础作用,将琐细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阶段,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和谐乡村。


项目实践





健全工作互通机制,提高治理效率

潮南区人民法院和陇田镇东华村就无讼村居工作确定联系部门和联系人,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分析研判干群司法新需求新期待,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联席会议还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或者列席会议,共同推进矛盾纠纷的解决。





设立法官工作室,服务“无讼村居”建设

潮南区人民法院在东华村设立全市首个法官工作室,配齐各种办公办案设备,配套各种法律专业书籍,实行排期轮值制度,为服务“无讼村居”建设搭建平台。法官工作室秉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司法理念,为群众送来了家门口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法官工作室解决纠纷,避免恶意诉讼、非诚信诉讼,倡导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更好的融入“构建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理念,主动钝化、化解自己与他人及邻里他人间的纠纷。





组建调解队伍,深化社会治理建设

潮南法院积极配合支持东华村做好人民调解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发动志愿者、乡贤加入调解队伍,并将调解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夯实“无讼村居”法制基础

项目试点建设以来,潮南法院还结合审判案例向东华村干部及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教育,先后派发民法典读本300余本,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有效提升干群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意识,在全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潮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曙生接受采访)


项目成效





“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无讼村居”建设以来,东华村干群到法官工作室咨询的越来越多,群众反映要求解决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少。即使发生个别矛盾纠纷,也通过法官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合力化解多宗劳务、离婚等非诉讼纠纷案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无讼村居”建设启动至今,东华村仅发生2宗诉讼案件且均以调解结案,逐步形成源头治理、少诉少讼的良好局面,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村委会委员、治保主任 章海鹏接受采访)


项目进展

今年,潮南区将总结推广东华村“无讼村居”建设经验,探索在全区每个镇、街道建设一个“无讼村居”试点。5月16日,陈店镇新溪西村“法官工作室”正式揭牌,成为潮南区第二个“无讼村居”建设试点。



潮南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作用,大力推广建设“无讼村居”,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为切入点,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诉讼增量,为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和建设现代化和美富裕新潮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潮南区人民法院胪岗法庭庭长 林荣基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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